2012考研泄题案“证据之谜”离“冤假错案”有多远
两届“全国两会”热议的2012考研泄题案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2年1月7日下午,2012研究生考试英语科目刚刚开考,启航QQ群里已为“押中”答案而欢庆。答案泄露范围达上万人之众。南方周末记者调查证实:除考研英语外,至少有政治、数学、西医综合答案也被泄露并售卖;英语专业八级答案外泄;英语四六级、司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众多**考试同样存在泄题嫌疑或危险。
两个月后的3月7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教育界别联组会上,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突问教育部长袁贵仁:“我要求教育部对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作出答复……究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内部存不存在**犯罪行为?”
2012研究生考试泄题事件至此为公众广泛关注。
教育部长袁贵仁对此回应:“公安侦查工作正在进行”。广东警方相关办案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英语短信泄题责任人为启航教育集团长沙分校的负责人陈亮伟、启航教育集团广州地区负责人李嘉辉,两人已被刑拘。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葛剑雄说起泄题事件:“泄题事件波及范围很广,但处理的四个人都是湖南的,教育部也只问责了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而且问责结果我们不知道。”
葛剑雄对于事件的处理结果显然不满意,他一口气连说了几个不知道:“这四个人怎么拿到试卷、怎么泄题、怎么传到很多地方,我们不知道;教育部如何采取措施防范,我们不知道;包括后来的弥补措施、效果怎样,我们不知道。”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3月5日教育部一位司长、一位副司长、一位处长找到葛剑雄,就此事进行解释。葛剑雄对部分内容提出异议,对方表示要回去商量。6日,三人再次找到葛剑雄,进行了解释。
按照葛剑雄的说法,教育部工作人员首先解释了为什么现在才来沟通,因为一审刚刚结束不久,犯罪嫌疑人在贵州被判,个别人提出上诉,希望二审结束后,结清后再跟他讲。
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葛剑雄委员讲到:今年开两会时,教育部来了个司长,他也跟我说,这件事的调查结果是,这事儿是湘潭考试办的一个科长做的。后来,科长本人被判刑。到目前为止,公安部也没发现此事跟教育部的人员有什么关系。
现在查明,这个舞弊案的整个源头,就是这份试卷,没有其他源头。对此我专门开了新闻发布会,大概有8家媒体来了,但大家没有像当初报道的那样热情了。后来有人通过微博私信跟我说,肯定不止这一个源头。我说你要有证据啊。还有人在网上跟我讲,我们同学里抄袭的有很多人,那么我就问他,你愿意做证人吗?
教育部的司长跟我感叹,他说我们也异常痛恨这批人,但是真正要处理的时候又找不到相应的法律。
“泄密源头”如是说:
二级审判法院认定的“泄密源头”根本就没有证据,审判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根本就不存在举证、质证、查证事实,判决书内容能证明起诉、一审、二审流于形式、走过场。这是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我要用法律讨回公道。
2012考研泄题案周某向法治网爆料,法院认定2012年1月4日11时许,周某通过将“试卷档案袋夹带在其他文件中盗走”的方式“窃取”了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的研究生考试试卷。而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装有全国联网的多个监控视频摄像头,该监控系统由湖南省教育厅于2010年按照**保密室标准全省统一建设,试卷保密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无死角**实时监控录像,保密室的一举一动都在国家、省、市三级招考机构的同时掌控中并录像在案,且监控主机记录的监控视频是无法被人为删除的。该监控主机及视频录像已于2012年4月7日由侦查机关调走扣押。保密室的监控视频录像是一个很直观的直接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没有“窃取”试卷不存在任何疑问。《遵检控申刑申复通【2017】2号》证实:“经审查查明,侦查机关2012年4月7日调取的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监控录像、硬盘资料经遵义市公安局检查,没有发现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那么二级审判法院认定“泄密源头”的证据到底是什么?该证据能否写入判决书或向社会公开?
再就是判决书上认定分别于“2007年1月7日前、2008年1月7日前、2010年1月7日前、2011年1月7日前”“利用整理试卷的工作之便秘密窃取当年研究生考试试题”。可以上各年的研究生考试时间分别是2007年1月20—21日、2008年1月19—20日、2010年1月9—10日、2011年1月15—16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的规定:研究生考试试卷最多只能在开考前2-3天才能从有武警全程看守、无线电全程**、监控全程录像的保密印刷厂由公安人员、保密局人员押送至各考点保密室,这也就是说:2007年1月7日前、2008年1月7日前、2010年1月7日前、2011年1月7日前在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根本不存在有当年研究生考试试卷。审判如果有举证、质证程序,即使查证不了事实真相,也不至如发现不了检察机关公诉的是一个没有客观可能发生的事实,更不至于检察机关公诉的没有客观可能发生的事实被一审、二审照单全收,错都错得完全一样。
事实上,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2007年至2012年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密室发生了研究生考试试卷被“窃取”事件。
《南方周末》2012年3月21日“记者调查2012年国家考试泄题事件内幕”证实2012年研究生考试至少还有数学等专业科目泄题,而官方至今没有就数学等专业科目泄题事件做出回应,这一事实证明不能排除2012年考研泄题另有源头。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随着浙江张氏叔侄冤案等几起案件的曝光和纠正,社会各界呼吁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司法公正的声音再度高涨。中央政法委于2013年7月出 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至少也不能根据“违反客观规律的事实”来作判决。
在2014年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2012考研泄题案真的就“盖棺定论”了吗?本网将零距离接触相关涉案人,逐一揭开每一个环节事实真相。(阳天笑 青田)
来源:法治中国网
原文链接:http://smt.114chn.com/Webpub/440115/181207000001/ConTP2010270000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