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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安: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土地被毁无法复耕

2024-09-03 23:45:19 作者:佚名 来源:头条资讯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呼声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接受群众监督,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野鸡坨镇大山东庄村周某力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村干部涉嫌以权谋私、房屋拆迁补偿不公,以及其在2007年生二胎被罚款29800元,多次找有关部门一直不予解决等问题。

       
     
    其一,2001年,我本人在村集体规划内建房三间。可到了2006年,镇长李某勇要求我家拆迁,因为拆迁补偿明显不公,我不同意,镇长坐在我家坑上说:“拆就给你12.5万元,不拆我们就强拆。”并说这是矿上发展需要。
    迫于压力没有办法,在2006年5月30日只好拆了。后来我家邻居也受如此待遇拆了。还有我家被村里占的几亩土地,现在也已经被开矿破坏无法复耕,我强列要求一次性付清占地款和失地保险。
    其二,在2007年,我因生二胎被罚款29800元。多次找到有关部门想讨个公道,一直未果。在2021年5月31日,我又找到迁安市信访部门,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年限长了无法查清。无奈之下,当时我说要上访,他们说会影响孩子和家人,但我一直找相关部门也没有结果。我打过12345市政热线,因为我反应的问题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和妻子本来是晚婚,我俩均生于1969年,在2002年结婚,山区坝上农民可以生二胎。有一方农村户囗、另一方非农户口的头胎女儿可以生二胎,可是为什么罚我29800元?因为当时生活困难,却被遭受到了非人待遇才交清,有几千元至今还没给我票据。
    我对2009第22号罚款单上第46条第一款坚决不认可,因为那条不适合作为罚款依据,不符合2001年3月30日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交款不开票,这是否属于私贪,不得而知。
    其三,平时村务不公开,多宗承包费、占地费和卖地款去向不明。在我们大山东庄村有山有水,在西山有个铁矿坑干了许多年却没有给承包费?这有可能吗?还有以种果树为名,后来被他们卡的太死,太难,没人承包了,造成几百庙土地荒废。
    在北山,他们在村民不知内情的情况下,以建旅游区为名卖了1千多万元,这笔款又去了哪?这里有不少土地是以租代征;在我们村北占地上千亩的高品矿石坑,包了几十年,可现在不干几年了却没钱。邻村比这小的矿,人家分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可就这么大的矿没钱?难到他们不公开包就白给人家挖了?开始每人分200元,后来500元,从不干就没见钱。人家给回复地钱几百万元,和卖废料据说2000多万元,又去了哪?造成大面积土地无法复耕。
    国家滦河治理占地款上千万元又去了哪里?在河滩(横桑行地名)以北那是留给村民增加人口补地的机动地,包给了富商。现在村民又见不到钱又没地,而且村民问村干部他们不让问,难道都是他家的了?又造成2000多亩土地荒废,现又被圈上铁皮,这又干啥一没公示二没见钱,他们就如此为所欲为?
    原先我村有水田上千亩之多,可现在一分水田没有;去年我村翻新部分村路,今年已烂,现在村西50米正翻修,可有的至今还一次没修的还有呢。国家政策村村家家通,按个路灯也要看人戴帽,公理何在?公正何在?如此等等,还有太多。
    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查明事实真相,为百姓伸张正义。同时我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呼吁两点:一是坚决要求当地政府兑现我的应有款项,退还补偿我的损失,包括这些年的精神赔偿;二我对计划生育罚款坚决不认可。对拆迁款绝不接受,因为土地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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