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站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此作为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
近日,湖北省石首市的袁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住宅被强拆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我叫袁某,男,今年33岁,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是湖北省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村二组的一位普通村民。在没有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今年11月24日早上6点,当地政府部门集结几十号人到我家,强行破门而入,把还在睡梦中的爸妈连人带被子一起强行带走,然后强拆了我的家。我爸呼喊救命,情绪激动,高血压升到220,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接受治疗,镇里给我爸妈安排了旅社,并派 3人24小时盯着,限制他们活动,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
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的诉求是政府部门赔礼道歉,恢复被拆住宅,并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还百姓一个公道。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