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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县一村官将村民的林地强制收回给其朋友开饭店

2025-04-12 23:10:36 作者:李治民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我开垦的一块林地被时任村支书刘某峰强制收回,给其朋友使用开饭店,始终没有给我任何补偿。”近日,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二街村民李治民反映说,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总是不担当,不作为,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事情至今没有得到公正处理。

            
 
    我叫李治民,又名李治亮,男,今年59岁,是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二街的一位普通村民。在我们村的西湖岸边有一个小山头,已荒废多年,从来无人过问。2000年,我在这里开垦了宽70米、长120米的一块林地(约十五、六亩),之后种了两年的小麦。
    当时周边都是水,年年退水,我年年整理。到了2002年,村里发了一个荒山荒滩证,我还向村里交了50元钱。以后我年年种树,至2010 年一共种了800多棵树。有微山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
    2010年刘某锋担任村支书以后,以权谋私,欺压百姓,强制收回了我开垦的这块林地,并砍伐了我栽种的800多棵树木,砍完把我的林地给他的仁兄弟张某(韩庄镇供销社退休干部)使用开饭店,却始终没有给我任何的补偿。刘某锋利用职权,私自给他的这位仁兄弟张某近百亩地,不仅开饭店,还挖鱼池,也种了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期盼有关部门以这次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设身处地为民着想,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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