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三个村民组的786.5亩土地被花果营林场肆意侵占,向当地政府申请土地争议处理,旗政府故意拖延半年多不出结果,导致侵害人又继续侵害我们的土地所有权。”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新府村第一、第五、第六村民组村民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恳请上级领导尽快查明真相,秉公处理,为农民们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翁牛特旗花果营林场(国有)无偿借走我们三个村民组土地786.5亩,但到了约定期限,该林场却拒不归还上述所借土地,1983年代还办了假的林权证。之所以说是假的,是因为在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都没有林权档案。我们委托的律师多次去查过,没有林权档案的事千真万确。
1990年12月11日,翁旗政府向我们新府村颁发了“翁集有(1990)字第64号”《集体土地所有证》,所有权证范围包括了案涉土地。因此,我们新府村对案涉争议土地享有所有权。
为此,我们依法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了土地争议调查处理。在2024年5月9日,翁旗自然资源局召开了听证会,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说明土地是我们村的,且证人卢某瑞(原经济林场支部书记)、郝某全(原红山种籽园作业队长)也证明案涉土地是花果营林场向我们借的。
听证会后,翁旗自然资源局已经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之规定提出了调查处理意见,并报送了翁旗政府。几个月过去了,虽然我们多次催促,但直到现在,政府部门却一直拖着,不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签发处理决定。我们的以上土地,被花果营林场违法出租给了林场职工刘某。现在在争议解决期间,又要开始每亩1400元对外承包。春耕季节将至,我们农民感到心急如焚,无奈至极。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