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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指非法行医病历造假,证据确凿却无部门执法

2024-12-24 22:36:24 作者:佚名 来源:卫生与健康资讯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的唐万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与铜仁市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唐万华陈述了事情经过:2020年1月16日,我母亲田某香(60岁)因胸闷、气促三天入铜仁市人民医院治疗。该医院由吴某雪、先某进、向某荣诊治。1月22日,患者在该医院死亡。该医院涉嫌非法行医,医生独立开医嘱执业是需要在国家卫健委网上登记注册,该医院医生独立开医嘱执业没有注册信息。同时,其制作的病历不具有客观真实性。用药清单上的数量、规格与医嘱单上用药的情况有些不同。
    上述医疗纠纷发生后,我们多次与该医院进行交涉,但该医院却不能正确对待、公正处理。一是医院提供虚假合格证明,隐瞒应届毕业生医学专业试用期时间,没有如实填写医师资格证考试承诺书,违规参加考试;二是先某进和吴某雪两位医生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国家统一发放时间不一致;三是涉事三人是规培生,而不是聘用的医生。对这三个医生进行查询得知并没有注册,不具备独立行医资格;四是医师推荐高价药,用药数量和规格不一致;五是会诊单住院医师是向某荣,有她本人独立签字,这充分证明病历不具有客观真实性。
    为此,我们多次向当地卫健部门反映情况,其对于该医院涉嫌违法行为的解释,让人难以信服。而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病历不真实那么就不能做鉴定),认定该医院对我母亲的医疗行为有过错,“过错医疗行为系损害后果的轻微因素,建议过错参与度1%—20%”。这显然与事实严重不符。而且,鉴定之前法院有个质证程序,这个鉴定是市医调委委托的,没有这个质证程序。程序不合法,这个鉴定结果就没有法律效力。然而几经诉讼,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公正处理。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们的诉求,一是要求职能部门严格公正执法,我方愿意配合提供直接证据佐证三名医生涉嫌非法行医导致我母亲病情加重死亡的直接证据,以及病历不真实的证据;二是对于该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要求该医院民事全责赔偿,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卫生与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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