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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被指独断专行,涉嫌暗箱操作克扣村民补偿款

2023-05-26 23:10:34 作者:佚名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5月23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高家伙场村的村民张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村支书兼村主任高某飞涉嫌以权谋私,独断专行,侵害村民、村集体以及国家利益等问题。
    其一,2011年,高家伙场村拟修建拦河坝,施工过程中,高某飞从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测、设计、施工,而是全部由其一手操办。建拦河坝过程中,政府曾发放过一笔专项财政拨款用于修建河坝,但高某飞并未向村民公布该笔款项的数额,至今去向不明。
    而后,高某飞组织村民自行筹款7万多元。但即便如此,修建的拦河坝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在修建好后第二年就不具备使用价值。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全体村民不得不应高某飞要求,自费筹款,花费近33万元修建了第二道拦河坝(在第一道拦河坝下游25米处),所有工程均由高某飞自行承包修建。
    新坝建成后,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村民每年要花费至少2万元来解决村民农田灌溉问题。即使如此,村民的农田灌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直至2017年,本村小组组长张某生花费近10万元在上游重新修建了一座滚水坝后,才彻底解决了村民农田灌溉问题。

       
   
    其二,2012年修建环城快道时,高某飞利用职权给施工方西安某路桥公司施压,强制承包高家伙场土方工程(以其儿子名义承包,由其本人实际施工)。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沙子均为非法倒卖,没有任何手续。被林业部门查处后,高某飞找关系处理了此事。高家伙场自有的林土地、四组林地近25亩、四组部分耕地、一组林地150亩左右均在拉沙过程中被毁坏。
    该行为直接破坏了土地性质,侵害了村民集体利益,也直接导致村民张某林房屋严重受损。该项目当时挖集体的沙子最少50万方,按每车240元(中途涨到290元)计算,高某飞就此获利至少400万元。
    其三,2012年,高家伙场村一组拆迁户“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当晚,高某飞意图以50多万元的价款将该工程转至自己名下,被一组组长张某生发现并阻拦,及时挽回了村集体利益。第二日,由镇人大领导王某某参与,将“三通一平”工程发包给一组负责。工程总价降至46万元,实际施工花费6万多,后一组组长将剩余工程款40万余元交回一组集体。而同时五组的“三通一平”工程由高某飞指使吴某成承包,承包价65万元,实际施工仅花费12万余元,而拆迁工作至今一户都未启动。
    同年,高某飞在我村一组打自来水井、修队部、煤矸石垫路。高某飞修建完工后,要求一组组长向他出具条据:“共花费104万元。”而事实上,一组组长对所有工程的具体花费情况毫不知情,高某飞说多少就是多少。
    另由于修建环城快道,政府在征收我村部分土地后,向村内发放了一笔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但该补偿款的相关文件及具体数额高某飞从未公开,也未经相关村民签字确认,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
    其四,2013年,高某飞组织修建的刀子湾西沙水泥路,长7公里,宽20米,没有相关审批和修建手续,毁林 210 多亩,严重破坏我村生态环境。

      
   
    其五,2012年至2013年期间,我村修建的村委会办公楼、敬老院、幼儿园、学校等基础设施,均未依照法律法规公开进行招标。上述工程的实际修建工作,全由高某飞一人说了算,工程的发包全由高某飞决定。高某飞从未公开修建上述工程的具体花费及政府补助情况,村民对上述情况一概不知。同时,高某飞让我村一组土地上乱建房屋,未按照合理规划乱建化粪池,并占用土地6亩多,置村民利益于不顾。高某飞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并损害了村集体利益。
    其六,2014年,由于修建环城快道,导致村内一部分设施受损。为了进行后续的恢复工作,政府主持给本村修建二道河则桥西拦河坝、环城快道两边压管道、修公路破坏的灌溉农田水渠等工程。工程伊始,某路桥公司承揽了该工程,后路桥公司将相应工程让予我村村民高某平承揽。我村村民高某某等人要求高某平给本组集体抽一部分利润,高某平也答应了。熟料,高某飞直接将一组工程全部停工。
    无奈之下,城投公司直接将350万元的工程款项支付给村内,称让村内自己进行后续工程修建。但直至今日,高某飞从未组织上述工程的修建工作,而相应款项早已去向不明。后来村民多次与高某飞沟通工程的修建与工程款问题,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该笔款项并非用于以上工程的修建,而是用于建设敬老院等工程。
    但事实上,经村民了解,修建敬老院等工程有政府专门的财政拨款,与本案中的350万元毫无关系。那么,这350万元究竟用于何处,高建飞本人也始终无法给出一个合理解释。而上述工程的停工,亦导致村民耕地严重受损。
    其七,自担任村支书以来,高某飞大肆扩建庙宇,变相占用村集体土地40余亩。在村民自身都用电不足,请求高某飞架设电时高某飞都拒绝的情况下,却专为庙宇架设三相电。利用村集体资金,专为庙宇修建道路。作为一名党员,高某飞不仅自己信仰封建迷信,还带动村内的多名党员参与迷信活动,甚至庙会的管事人员均为党员(高建某、高某业、高某华、高某牛、高某则),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影响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印象。
    其八,由于村内部分土地被规划至 388平方城市规划范围内,故政府早有明令,禁止在该块土地上再行修建房屋,而已经在该块土地上修建房屋的住户给另行审批一块土地,重新修建房屋。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高某飞明目张胆违反政府规定,给自己家族内三爷爷在该块土地上审批了一块土地,并利用自己的关系将相应手续一应办理,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
    其九,2017年,210国道修建穿过我村,政府向我村发放了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但征地的亩数以及该补偿款的相关文件及具体数额高某飞从未公开,也未经相关村民签字确认,严重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同年,高某飞以高某的名义租用林地开办混泥土拌和站,修建过程中占地、毁林30多亩,也未向村民进行任何补偿。

      
   
    其十,2018年至2019年,因修铁路政府向我村发放的补偿款,以及铁路施工方在施工时导致我村水泥路多处损坏向我村赔偿的修复费用,高某飞并未向村民公开相关协议与具体数额。而实际修复工作,由高某飞指使其朋友陈某生负责,前后仅花费10万元左右。
    其十一,2019年,正在修建的孟红铁路工程由于征收了一部分村内的土地,故政府给村民发放了一部分青苗补偿款。但是,高某飞对于青苗补偿款的分配却严重不公,给二组、五组分配的数额为每亩5800元,给一组分配的却是每亩1300元。差距如此之大,那么青苗补偿款具体数目是多少,具体分配标准又是如何,村民始终不得其祥。
    另一组村民在收完自家地里的玉米后,又在地上种植了松树。松树尚处于青苗期,还未长大时,高某飞和铁路土石方动用公权力、使用装载机将松树苗全部铲除,直接导致村民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其十二,2020年,村上为全体村民安装天然气,高某飞私自高价承包了全村的天然气土方工程,以低价格雇佣本村村民,具体价格为人工挖每米15元,挖掘机挖每米6元,赚取中间差价。至于实际花费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费用,我村村民一概不知。同时高某飞的修建工作,严重影响村民正常出行。
    其十三,2021年,李家梁水路管道修建占用刀子湾小组大量沙地,政府向村民发放了相应补偿款,但高某飞并未向村民公开相应协议与补偿数额。而事实上,高某飞实际向村民发放的款项与政府发放的补偿款数额严重不符。与此同时,今年陕京天然气管道工程在改造时中造成我村耕地损坏,钻管的泥浆大量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但我村村民并未听说任何有关天然气公司对我村村民进行补偿的消息。究竟有没有补偿,补偿了多少,村民一概不知。高某飞作为村干部理应维护村集体利益,但其放任我村耕地被毁坏、环境被污染,是否属于严重失职。
    其十四,高某飞在担任高家伙场村支书这十年间,为了谋取私利,全村大大小小的工程款均必须由他亲自经手,高某飞指使出纳取款后将现金交付给他,再由他本人对外付款。至于实际付款情况,也只有他本人清楚。
    在这十年间,高某飞在榆林市城区购置多处房产及商铺,其在村上的住处由原本简陋的平房变为装修精美的豪宅,名下还有多辆豪车。试问,一名村干部怎样才能在十年内为自己积累这么多的财富?高某飞购房买车的钱从何而来?对比之下,我村多位村民仍处于温饱线之下,国家发放的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村上的各类设施也是修了再修,劳民伤财。
    同时,高某飞在职期间,为了掩盖其违规违法行为,指使刘某平、吴某成、陈某和等人做假账,欺骗村民。在高某飞的领导下,我村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现举债高达一千多万元。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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