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引起各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陕西咸阳籍农民工黄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甘肃兰州多个建设项目拖欠其工资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黄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黄某民,男,今年40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是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底庙镇某村的一位村民。身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2022年3月在甘肃兰州新区农投玫瑰花园项目干破桩工作,至今没有拿到工资。
与此同时,还有以下项目拖欠本人工资。1,兰州新区荣府项目(干话时间2022年);2,兰州新区江西双德项目(干话时间2023年);3,兰州新区正飞公司(干活时间2022年);4,兰州新区海亮项目(干活时间2022年);5,兰州城关区中铁十一局(于活时间2019年);6,兰州奥体中心(干活时间2020年)。以上项目,共计拖欠本人工资7万多元。
现在,我老家的房子塌了,需要建修,急需用钱。虽多次向上述项目的负责人讨要工资,但他们总是寻找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本人工资。
更有甚者,在讨要工资期间,还遭到兰州新区农投玫瑰花园项目经理部一张姓领导的威胁,扬言要把我的孩子抓走。拖欠农民工血汗钱不给,还如此嚣张狂妄,其背后或有“保护伞”。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句句属实,若有任何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分忧,查清事实,督促上述项目负责人尽快支付所拖欠的本人全部工资及费用,并补偿本人的精神损失,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劳动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