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新闻网
产经新闻网
 北京时间:      热线:15011129287 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产经论坛 >> 阅读文章

历时三年未执结 女子感叹执行难

2021-06-23 19:56:15 作者:佚名 来源:头条快报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河北省邱县新兴路园丁苑小区居民李某玲致函有关部门,反映馆陶县法院王某忠涉嫌违反办案程序,给其造成了很大损失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李女士陈述了事情经过:2017年6月16日,馆陶县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孙某峰欠我29万元。法院裁定保全冻结孙某峰29万元存款,但是孙某峰没有这么多存款。后法院又于2017年9月7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是孙某峰分六年还我29万元,其中2017年还4万元,剩下25万元每年5万元还清。
    2017年孙某峰把4万元给了我,后2018年孙某峰无力偿还。考虑到孙某峰为馆陶县人民医院职工,我于2018年1月3日向馆陶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即法院于2018年强制执行,将孙某峰工资卡内17400元给了我。财产保全的意义是孙某峰的工资应该一直扣押并交还于我,一直到其还清我29万元欠款为止。
    2019年10月份,馆陶县法院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扣押了孙某峰工资卡内7400元,要交还于我。我问法院孙某峰的工资并不止这么多,为什么只有7400元,法院并没有给我答复。2020年8月7日,我的财产纠纷案到执行局,由闫某负责。于是,直到2020年9月份这7400元才打到我的卡上,后续就再没有扣押过孙某峰的工资交还于我。
    为此,我去向馆陶县法院了解情况。法院执行局的领导告知我,当时这是法院王某忠办的案,他们不了解这个案情,无法给我答复。我一直向执行局反映这个情况,于是执行局给我一次性追回了5万元欠款,现金交付于我,名义上是2020年孙某峰该交还给我的5万元欠款。经执行局法官张某查证,孙某峰的原工资卡从2019年3月到2020年4月由本单位会计张某强打到了别人工资卡上让孙某峰领走。2020年5—12月份,被告的8个月的工资又被违规执行走了。
    按照调解书和财产保全程序,孙某峰于2018年、2019年分别该还给我5万元欠款,但是2018年通过法院还给我17400元、2019年还给我7400元。我问法院这事情该怎么办,法院一直不给我答复。我认为王某忠办案期间对被告的工资应该6个月一查,他没查。其行为已经涉嫌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
    就上述问题,从2021年1月5日起,我以发短信的方式,多次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至今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才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这个情况,要求追究被告转移工资财产,被告单位会计违反《会计法》,以及帮助被告转移财产、提供银行卡的另一职工的责任;追究主办法官涉嫌渎职的责任;关于李某光的案件,要求查明主办法官是谁并追究责任;要求依法赔偿我的财产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请上级领导关注我的事情,能够给我一个公道。

来源:头条快报

文章评论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广告服务   
版权所有:产新网    京ICP备14039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