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住困难群体,“保”住基本生活。近年来,南宁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共同富裕中的托底作用,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扩围、加速提质,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通过落实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人员供养“应养尽养”、临时救助“应救尽救”三重保障,持续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多亏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在我们从走投无路的时候,给了我们一线光明!”安徽省枞阳县汪某来邕务工,其与父亲共同居住的出租屋发生爆炸。此次事故导致其父严重烧伤,预计需要治疗费用近百万元。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对该户启动急难型临时救助,为其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极大缓解了这户家庭的燃眉之急。2015年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以来,南宁市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托底保障的重要作用。在灾情疫情下,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推动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十年来,南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更加成熟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有效落实“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兜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12年以来,南宁市八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一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800元,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十年来,南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转型升级。2017年,南宁市整合城市“三无”人员救助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面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城乡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断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得到有效落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71.17万户次、280.37万人次、14.13亿元。
十年来,南宁市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城乡低保实现“同城同标”,城市低保实行分档发放,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审批效率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实现救助申请“异地办”“就近办”;开通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线上申请业务,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电子证照服务,实现救助服务“掌上办”“指间办”;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存认证工作,提升救助对象精准化管理水平……在改革的一步步坚实脚印中,饱含“民政为民、民政为民”的深厚情怀,承载着南宁民政人与民心同向、与时代同行的初心使命。
立足新发展阶段,南宁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踔厉奋发、赓续前行,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用力编密织牢基本生活安全网,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刘倩倩)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