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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车祸被撞致重伤 车主未付医药费引质疑

2020-07-13 16:28:14 作者:黄民清 来源:中新在线  

    “今年4月份的一场车祸把我撞成重伤,致多处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工作。至今,两个车主未付一分钱医药费,我只能靠借钱维持治疗。现家有93岁老母亲和正在上初中的女儿。由于组合家庭,原本就清寒的家,现在又雪上加霜,家里的生活费及孩子的学费全无着落,变成了货真价实的贫困户。”今年57岁的湖南省蓝山县楠市镇大元里村2组村民黄民清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2020年4月19日下午,我从家里骑电单车去下洞菜园里村杨某财家里修灯泡,一直靠右正常行驶骑行。刚到楠市镇s571(野鸡山)路段,突然身后被县城开往土市唐某杰的粤SN57W3骄车撞到我电单车的尾架,迫使我偏离路线骑行。还没完全控制好单车,却被土市方向快速开往县城李某康开的粤SS83N1骄车撞倒在地,造成严重的重伤。

      
 
    经医院诊断为,1、左锁骨中外段骨折;2、T11椎体压缩性骨折;3、闭合性胸部损伤,左侧多条肋骨骨折;4、右胫骨平台骨折;5、右侧额部硬膜下积液;6、右腓骨头骨折;7、右股骨内髁撕脱性骨折;8、右股骨外髁外前部隐匿性骨折;9、右腓肠豆骨折;10、右后交叉韧带11—11级撕裂伤;11、右内侧副韧带断裂,及内侧部、外后部关节囊撕裂伤;12、左肩关节功能障碍等多处骨折。现没医药费治疗。

      
 
    我原本就是在路上正常骑行,被唐某杰粤SN57W3骄车追尾,却被认定为从小路驶入。他们还叫了肖某某做假证,说我骑电单车从小路驶入。在这两边都是商铺的街道上,又从哪里来的小路,根本就没有小路,这一说法明显不实。
    唐某杰的粤SN57W3骄车在三叉路口超过别人的车,过后才撞向我单车尾。他开的车无安全距离也无驾驶证,只有身份证,也可以开车上路,还在人多两边都是商铺的街道上超车,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开机动车撞我单车尾,应该认定为主要责任。

      

    李某康的粤SS83N1骄车在两边都是人多商业街道上,没减速行使,也没观察路况,也无安全距离,开得很快。在看见我单车被撞车尾,骑行困难不稳定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是把我撞成重伤之主要原因,却认定他与此事故无关。直到现在,两个车主唐某杰和李某康还未付一分钱医药费。
    在4月21日19点左右,李某康打电话给他一位叔来交警队找关系。在4月23日找李某康录口供时,李某康吞吞吐吐,半天说不清楚。办案民警还说了,“你自己都说不清楚”。问李某康撞到人的年龄有多大,李某康回答是70多岁。一个50多岁的人被看成70多岁,他明显有判断失误。后经引导,只听取机动车司机的一面之词,机动车司机无驾驶证也可以上路,而且不违法。在2020年6月8日,永州市交警支队受理了我们的复核审请。现在也维持原来认定。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执法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让生命财产更有保障,生活更美好,对未来更期待。希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给予我们合理、正确、公正的答案,依法保障受害人的正当权益。也期盼正义人士为我们这些没有后台、没有上层关系的穷苦老百姓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湖南省蓝山县 黄民清)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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