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一个村发展得好不好,村民是否有较强的获得感,整个村子是否和谐稳定,关键就在于这个村党组织强不强,干部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廉洁勤政,公而忘私。“在土地征用、补偿及退耕还林等方面,我们这里的个别村干部涉嫌以权谋私,不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还涉嫌利用职权将集体土地转移到个人名下,损害了村民的正当权益。”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普陀村二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2008年,普陀村支书黄某翔、村主任周某荣涉嫌利用职权,把周某荣在1991年承包普陀村上二组、下二组的集体山林地变更为周某荣个人所有,挖沙取土;2010年,周某荣和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签订采矿合同,涉嫌非法毁林采矿;2012年,就周某荣涉嫌违反《林业承包合同》一事,村民联合将其诉至法院。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2012)修民初字第297号判决书,判决周某荣承包合同无效。期间,法院到现场调查时,村民李昌严说了实话,被周某荣家3人故意伤害,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13年,普陀村支书黄某翔、村主任李某彬利用职务之便,在5月30日邀请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不让村民参加。6月4日,公示普陀村二组集体林地41.1亩。10月22日,证明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在2013年6月份将普陀村一、二组林地补偿款988680元转入政府管理,至今未动用。在此期间,村干部涉嫌非法招标村民集体土地484.56亩给金久水泥有限公司。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对村民各项补贴5016253元,但村委会只给出988680元,其余钱不知去处。
2014年10月25日,村主任和村支书串通有关部门放火烧了村民栽种在山林上的树,之后对其进行非法开采。2015年4月10日,组织集体林地收益分配方案,成立资金分配小组和监察小组,否认林地补偿款1333645元;2015年6月4日,村干部串通当地一些部门恐吓村民,让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强行破坏生态,开采土地,给村民造成严重的损坏,而这一切据称是村支书的安排。
2016年,周某荣再次通过非正当方式当上村主任。2017年,国家退耕还林,村主任周某荣串通龙场镇林业站人员涉嫌将集体土地转移到周某荣名下。村主任和村小组长为了平息村民,把2013年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给的各项补助款中拿出1333645元,若村民反对就没有钱可分,不反对就有利可图。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也没有任何结果。
从2015年9月2日到2016年4月份,村民朱长友和赵祖全两人在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修文县龙场镇军民村芹菜沟)务工。其中朱长友共做202个工,每个工100元,共计20200元;赵祖全共做199个工,每个工100元,共计19900元 。两人共做8个月时间没发工资。由于不发工资,家里无法生活,就让公司潘总把工资单开了。但开2015年9月至11月份,说3个月上财务了,只开2015年12月到2016年1月至4月份。听到发工资去领却领不了。无奈之下,多次向当地人力资源等部门寻求帮助,都无法得到解决。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目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为此,恳请上级领导对以上涉嫌存在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依纪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村民正当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