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近日,吉林省白山市的朱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由于中介人员的多次忽悠及银行违规放贷,其儿子常某某背负巨额贷款无力偿还,致使全家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

2022年到2024年之间,白山市浑江区天成大厦六楼个人贷款中介杨某贤以要给常某某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名义骗钱。2022年10月份,杨某贤带常某某去白山市浑江区601道口政务大厅过户林苑之声一期塌陷区政府回购房15号楼2单元502号47.17平米(卖不出去的房子2万元都不值),没有房发票、没有合同根本办不了公积金。杨某贤找其同伙邱某荣说他给常某某垫付10万元房款。
没有房发票、没有房贷款合同是提不了住房公积金的。杨某贤把卖不出去的房子骗给常某某之后,又开个假房产发票、假合同(这次根本没有房子),还向常某某要一万元手续费。当时常某某公积金不到6万元。到其单位人资部办理常某某住房公积金,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不对劲,就没给办理(现在假房产发票、假合同在我手里)。
杨某贤钱没骗到,等常某某一上班,就和其同伙邱某荣打电话逼常某某要钱,后来就威胁、恐吓。等常某某上班时从单位东门进厂,他俩堵住常某某,逼其写10万元欠条并签名,杨某贤拽常某某手按的手印。把常某某吓的不吃饭,不睡觉,头疼迷糊恶心,要打人杀人,经诊断系焦虑抑郁混合型精神类疾病(有江源精神病医院三个专家会诊诊断书)。半年上不了班,吃药治疗花了10多万元,现在还在吃精神病药(有病例和服药明细)。
2023年8月18日,在常某某精神类疾病休假、治病、吃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期间,杨某贤逼常某某在中行浑江大街支行贷款30万元。放款当日,杨某贤抢常某某手机要的密码,将常某某全款转入其个人账户(有银行转账记录)。在贷款前,杨某贤对常某某说什么都不用管,银行他有认识人,跟着签字就行。贷款期间,杨某贤带常某某去中行浑江大街支行二楼找行长卢某两次,卢某与杨某贤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互动密切,言谈间显露长期合作关系,但卢某事后失口否认与杨某贤相识。
2023年9月9日,吉林银行也是通过杨某贤带常某某放贷65万元(全款也都让杨某贤提走)。杨某贤用卖不出去的房子转给常某某作为抵押(其实这房子40万元都卖不出去)。而且,杨某贤到中行出示常某某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假的,公章都是假的(没有防伪码),单位人资部已经验证过假的公章。常某某根本不知道假证明的事,因为贷款需要开证明时常某某已经得精神类疾病,精神恍惚上不了班,也从没到单位开过工资收入证明(有单位人资部开的常某某经济收入证明相关说明)。假收入证明单位税后月收入12900元,实际收入每个月5000元左右。银行不会核查吗?其单位是国企大厂,公章怎么可能没有防伪码?
在2023年8月18日贷款前,常某某在平安银行贷款2万元已经违约两个月,2023年8月20日才还上2万元,当时征信报告里显示逾期,中行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认真审查核实?无还款能力的状态下,本不应该再放贷款。这是不是违规放贷?30万元连本带息每个月还9100多元,常某某每个月到手就5000元左右,年终奖根据效益出勤走,有时候有,有时没有,怎么还9100多元?常某某得病后,到现在每个月吃精神病中西药就得4000多元,让人怎么活?
就这样,中行违规贷了30万元,每个月还9100多元;吉林银行65万元,每个月还3137元。这两笔每个月还1.2万元。现在,中行将常某某告上法庭催债还钱,法院法官向着银行。
2023年12月份,中行客服给常某某打电话,30万元之上又增加20万元贷款,一年还清本金加利息,也就是每个月还2万多元,加1.2万元,也就是每个月得还3万多元。如果银行不违规放这30万元,能引起后来这20 万元的祸端吗?
每个月还9100多元,常某某没钱还,逼得每个月继续贷循环贷8100多元,还是利滚利。2023年后半年得精神病类上不了班,每个月工资300元、500元不等,年终奖就1940元,吃饭都吃不上,拿什么还钱?贷款30万元什么抵押都没有,当时贷款合同都不给。要不是杨某贤带常某某去中行贷款,常某某自己拿工资流水中行是不会一次性贷款30万元的。
在常某某不知道的情况下,杨某贤一共做6个假证明、6个假公章(中行贷款时用的收入证明、吉林银行贷款时用的收入证明、吉林银行贷款时用的建行8000元结清证明、吉林银行贷款时用的中行30万元结清证明、吉林银行贷款时用的房屋买卖协议、假的房屋装修协议),杨某贤做得5个银行贷款时用的假证明、假公章,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怀疑有人情关系,杨某贤在白山市浑江区天成大厦开这么多年中介,做假证、假公章、假证明、假发票、假合同,常年与各个银行保持合作关系。分局林某某对我说,涉及这些假证明、假公章,让两个银行去报案。银行本来就和中介杨某贤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为了完任务违规放款,循环贷,套路贷,银行敢去报案吗?为什么不去调查银行违规放贷?
2023年9月份,中介杨某贤和其同伙李某庆又找到常某某,用房产抵押的方式,骗常某某在吉林银行贷款65万元后杨某贤等人将钱转走,常某某的房产证李某庆拿走并居住。这是不是欺诈?
2023年9月19日,在不认真核查中介杨某贤做的4种假公章、假证明,不看征信和银行工资流水的情况下,白山市浑江区吉林银行广场支行又违规给常某某放款65万元,每个月还款3137元。放款时,征信上面已经体现8月18日中行贷了30万元,三年还清本金和利息每个月还9100多元,总共中行和吉林银行每月还款3万多元。常某某精神类疾病半年不能上班,一个月开300多元,用什么还钱?银行工作人员不会算吗?是否应该立案调查?
同时,李某庆(经查是失信人员)还以开公司(吉林省恒泽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骗常某某当法人代表,把他自己的80万元存常某某农行卡后,又分两批转走,说是购买饲料;李某庆还谎称畜牧场需要车,又骗常某某贷款18.7万元,将2017年款福特猛禽车在李某庆手中使用。利用完常某某后,又将畜牧场(吉林省恒泽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更名为张某如。完事后,李某庆把常某某手机号和微信拉黑。现在,李某庆房贷、车贷都不还钱已经逾期,这种行为是不是涉嫌非法侵占?是否应该立案调查?
杨某贤逼常某某签写假的房屋装修协议,骗其说中行贷款用。2025年1月份,在骗常某某95万元贷款后,为给自己留后手自证清白,杨某贤拿着假的房屋协议到分局做假口供笔录用。本来常某某有精神类疾病,他们拿着这个假的房屋装修协议吓唬常某某,让其签不予立案证明。在患有严重焦虑、抑郁混合性精神类疾病,上不了班休假期间,常某某被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让中介杨某贤做各种假公章、假证明,威逼、恐吓去银行签字贷款,应判决合同无效。
目前,我因患肾癌、膀胱癌手术3次,常年吃药治疗;我丈夫多囊肾、多囊肝、肺大泡、肾肌酐290面临透析;儿子常某某精神类疾病每个月吃中西药就得4000多元。我家医疗负担沉重,收入微薄,实在无法偿还这些贷款。中行和吉林银行违规放款,115万元本金加利息应该谁放谁承担。官官相护,哪里说理?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公断,为绝境中的家庭开辟生路。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