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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向不法让步,弱势群体受折磨

2024-04-20 17:23: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视在线  

    最高法今年在两会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理念。司法公正是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防火墙,更是保障弱势群体的救命稻草。本人因涉及一起司法人员人为制造劳动纠纷冤案,由于当事人股东是政府公职人员对案件强势干扰,导致司法程序空转,人为制造冤案的司法人员仍逍遥法外,我的413098.33元血汗钱被明明白白洗劫一空。本案是典型的“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现本人郑重向上级部门提出督察冤案申请,并希望广大网友能给我正能量的支持。
    司法人员为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竟充当“老赖”的保护伞,将公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伪造篡改的事实作裁判依据,滥用法律。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一审裁判文书达49处错误。这公然对法律的践踏和藐视。案件经过三年的折腾,让我难以理解和接受。我相信在当前高压反腐的形势下,有党和14亿人民的支持,正义不会缺席,我的冤案会得到平反。

      

    案件经历了三年漫长而曲折的司法程序,由于案外势力的强势干预,本人向地方三级法院驻院监察室、省、市二级检察部门的监督和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至今得不到公正处理。其相互之间只存在一种合作关系,完全失去对案件监管职能,导致冤案以愈申冤结局。本人是一个无权无势的高龄农民工,面对专业司法人员人为制造的虚假诉讼冤案,目前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处境,恳请上级领导给农民工一条生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三、六、十三款,《法官法》第四十四条相关条文,特向上级部门提出督察申请,重新审查,依法纠正。
    其一,案件概述。本人是案件的当事人,一审案号(2021)粤民初32493号,二审案号(2022)粤06民终6489号。由于用人单位是6家关联企业均为黄某薇和伍某桃母女俩任法人代表,老板伍某冲、黄某薇夫妇为董事长、投资人,儿女、儿媳、女婿为股东的家族企业。伍某冲的大女儿伍某桃的丈夫邓某某是公职人员,也是家族企业的核心股东。利用工作便利和强大靠山的保护,在利益的交换下,与一、二审判员尹某、黄某某串通,违背事实与法律,伪造篡改我的陈述,将我提交的合法证据不予采纳,并对确认劳动关系的关健证据予以歪曲变造,采用与本案“三性”不予认可且相矛盾的证据,作为裁判依据,作出枉法裁判。
    其二,申请督察的理由与依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发现一审关键证据和内部卷宗被完全篡改(再审裁定书第3页倒数第8行至第5行是一审莫须有的事实);二审上诉人邮寄法官黄某某的代理词被隐瞒。特别是一审,将法律和事实完全颠倒,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1,适用法律错误。违背最高法“同案同判”的审理制度,本案被告是一个家族企业混同用工,包括被告在内的6家幼儿园(2019年增加广州市海珠区桂田幼儿园,法人代表伍某桃)均为其家族成员组成的管理层,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地点、财务、用工均为共享,反映人在被告指定的关联幼儿园从事工作,符合《最高法企业混同用工第15号指导案例》和广东省2022年十大典型指导案例八,企业混同用工特点,依法认定反映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一审判决违背了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2)26号第九条29款(1)、(2)、(3)项条文。
    2,涉嫌滥用自由裁量权。一、二审审判员对反映人提交的合法证据不予采纳,对关键性的证据《劳动合同》《社会参保证明》、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费证明予以歪曲、篡改,将一个持续工作十多年的在册职工的劳动关系否认,与《最高法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第一条相违背,应依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原判决裁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一审审判员尹某与被告串通,采用与本案不相关联的事实和单方面制造的证据,伪造与事实不相符合且与被告提供的相互矛盾的事实,并篡改原告陈述,制造冤假错案。由于被告股东邓某某是公职人员,依仗权势,我本人多次向地方相关部门、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都杳无音信。
    其三,申请内容与请求。基于以上理由,恳请上级部门能够对此案进行督察,以查明真相,还我以公道。具体请求:一是请求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重新评估原一审反映人诉讼请求合法性全面评估;二是请求提级审理,由最高法总部依法纠正案件处理中的错误,保障司法公正,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侵犯;三是请求督导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恶意克扣拖欠反映人413098.33元工资予以先予执行,并依法支付赔偿金;四是对涉案人员违法制造的冤假错案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我再次恳请上级领导和正能量的网民能够重点关注司法公平公正,望您伸张正义,早日让我脱离冤案的折磨为感!

来源:中视在线

文章评论

现在有5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林中鸟<2024-04-22 22:41:51>评论说:
法向不法让步,是有人在操纵法律,把法律在当作谋取利益的工具,背后是另有故事,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才和谐,
法向不法让步,弱势群体受折磨<2024-04-21 21:12:53>评论说:
误文章反映现在司法腐败的通病,平民百姓在经受一些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后遭受不公平的待遇,特别是一些人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利益的资本,将公权凌驾于法律之上,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使无权无势的平民不能真正享受法律面前平等的对待。
方正<2024-04-21 11:06:58>评论说:
司法腐败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是在污染水源,胜过十次犯,它不仅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而且是在动摇国之根基。不仅给当事人及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心灵创伤无法修复
永振兴<2024-04-21 10:06:12>评论说:
法向不法让步,法律只是一个代名词,她只是一些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公平正义对普通百姓是遥远的,对弱势群体等来的是失望,期望高层领导握好这把标尺。
黄姣<2024-04-20 23:06:28>评论说:
司法公正能给社会带来和谐,也能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司法腐败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无权无势弱势群体,一分钱逼死英雄汉,广东东莞一农民工去了为了三千多元钱竟/拿刀将老板砍死。惨!这也。一些人宁愿走极端而不去司法维权。如果司法将法向司法让步,弱势群体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才选择走极端的,因为一些司法人员己将法律当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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