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北京市怀柔区促进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空间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旨在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怀柔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和高端科学仪器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构建与基础研究相适应、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支持怀柔区实体企业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着力解决产业职住平衡。
当前,怀柔科学城“十三五”29个设施平台全部竣工,16个项目进入科研状态,13个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十四五”8个设施平台布局落地,累计产出重大科技成果200余项,其中突破“卡脖子”技术40项,科研人员达到2.3万人。
怀柔区坚持把科学城建设过程转化为产业发展过程,持续打造以科技服务业为重点,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为核心,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产业为支撑,高端制造、都市工业、影视文化旅游为特色的“1123”产业体系。
怀柔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主任杨惠芬介绍,《办法》主要对入驻企业落地按“三免两减半”进行补贴。
在企业租赁用房方面,重点支持高端科学仪器装备和传感器、生命健康等怀柔区重点发展的“1123”产业以及北京市重点支持的其他高精尖产业的实体企业。优先支持新入区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产业生态性单位等实体企业落地。
产业人才公寓,聚焦支撑怀柔区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产业人才,重点支持引进顶级科学家,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等机构在怀柔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及实体企业的产业人才。
杨惠芬介绍,补贴标准分两类。第一类是企业租赁用房,按照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产业生态性单位四类,分别设定不超过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300平方米补贴面积支持标准。其中,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前3年全额补贴,后2年补贴额度不超过租金的一半;高成长性企业、产业生态性单位,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全额补贴实际租金。
第二类是产业人才公寓,科研单位中顶级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分别提供高品质住房和产业人才公寓一套,房租、物业费给予全额补贴。科研单位以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怀落地数量为标准,每落地1个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10套配租指标,单套公寓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区内存量企业人员,每年最多不超过20套,单套公寓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新引进企业人员,最高给予5年累计不超过50套产业人才公寓的配租指标,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
社会租赁住房,参照人才公寓补贴标准,单套住房补贴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
“租金补贴为后补贴,企业租赁租金补贴申请全年开放;产业人才公寓租金补贴,以年度为单位统一申报。”杨惠芬介绍,在申报流程方面,共分两步。一是正式入驻前审核资格。申请企业(机构)在正式入驻园区前,由园区运营单位提交补贴申请资格至区科委或区经信局,经区经济联席会联审同意后,申请企业(机构)与园区运营单位签署租赁协议。二是入驻满一年后申请兑现。由园区运营单位组织入驻企业统一向区科委或区经信局提交当年度租金补贴申请,经经济工作联席会联审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租金补贴。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在每年发布申报指南后,由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和机构向区科委或区经信局提交当年度租金补贴申请,经经济工作联席会联审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租金补贴。
怀柔区科委主任伊明江表示,“高水平研究平台和全方位生活服务配套环境对吸引顶尖科学家、产生重量级科研成果有着不可或缺作用。”怀柔区强化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与基础研究“长周期”相配套的支持体系,为科研人员创造便利、舒适、国际化的科研和生活环境,吸引科技人才在怀柔科学城转化落地更多成果。
据了解,今年怀柔区还将发布产业系列政策,打造“1+N”助企惠企政策体系,“1”即《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N”代表各产业专项配套政策,支持范围聚焦“1123”产业体系及会议会展业,重点对企业引进、培育、扶持、综合服务等方面进行支持。 (范晓琦)
来源:产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