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多部门联手聚力,共同发布一系列刺激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要切实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还必须要坚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用法律和制度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十冶集团公司强行控制项目工地,迫害康乾建材公司法人及监事,侵占、吞并康乾建材公司财产,破坏项目现场,给我们这家民营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浙江省东阳市康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6年8月3日,康乾建材公司与二十冶集团公司城建分公司驻皖办事处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河畔铭城二、三期项目及配套工程,面积约32.5万平方米;由城建分公司驻皖办事处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指定康乾建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合作方,对工程的盈亏负完全责任。康乾建材公司按照合同总价的5%上缴管理费,项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都由康乾建材公司承担,城建分公司驻皖办事处对康乾建材公司按照劳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二十冶集团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安排城建分公司驻皖办事处主任高某与康乾建材公司签订协议。
2016年12月,康乾建材公司组织资金,安排人员进入安徽省涡阳县河畔铭城二期项目进行项目前期建设;2017年10月,经康乾建材公司长达一年的投入及施工,项目工程达到付款节点,期间二十冶集团公司并未投入任何资金,全部垫资均由康乾建材公司自筹;2018年11月23日,二十冶城建分公司单方面取消与康乾建材公司合作,强行抢占工地现场,侵占我公司财物,围堵我公司项目管理人员,侵吞康乾建材有限公司高达1亿多资金,并且不与康乾建材公司就工程相关账款的支付情况进行结算。
2018年11月底起,程某龙等组织10余当地闲杂人员,强行砸坏工地配电房大门门锁,多次破坏办公场地、抢占办公设备及工程资料并停水停电;2019年2月16日,因为春节开发商没有支付工程款而拖欠民工工资,答应在正月给予支付,我公司吴某康、吴某宝、张某明于下午4点到项目部并看望值班人员,后入住尚居都酒店。晚上6点多,孙某、马某林、马某宝等人将我公司法人吴某康围阻在宾馆大堂,并强行要求吴某康写下借条,不写就限制他的自由,一直纠缠到晚上10点,迫不得已我公司法人吴某康被孙某和马某宝敲诈了257万元并写了借条。康乾建材公司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于2018年12月在安徽省高院提起法律诉讼。
2019年3月6日,省高院调解中心安排二十冶集团公司及康乾建材公司在省司法厅司法调解中心仁和大厦进行调解,而后调解未果,二十冶集团公司安排人员控制康乾建材公司谈判人员吴某宝,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吴某宝报案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让双方通过法院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下午4点后,在吴某宝去往朋友去处时,对方人员尾随又控制住吴某宝。
省高院于2018年12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分别于2019年11月12日、2021年3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在2021年6月2日做出“(2018)皖民初101号”一审判决。
最高法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当年12月6日在河南郑州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二十冶集团公司多次推翻一审法院否认康乾建材公司实际施工人身份,又对康乾建材公司的实际施工人予以认可,并且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康乾建材公司于2018年8月停工,二十冶集团公司2018年12月强行控制了案涉项目工地,未与康乾建材公司就案涉工程相关账款的支付情况进行结算,然而康乾建材公司已经在诉讼中预留材料款39173500元,并且组织十几个项目相关人员到开庭现场作证。案件于2022年4月7日做出“(2021)最高法民终1092号”二审判决。
2022年11月份,二十冶集团公司不主动履行二审判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扣划执行款项后,二十冶集团公司组织当时去最高法开庭现场作证人员虚假陈诉、伪造事实及超标的起诉冻结康乾建材公司86360000元(共:11起案件电子版判决书及冻结裁定书),并且二十冶集团公司后续起诉并冻结康乾建材公司115836317.43元(共:7起案件)。
从2018年12月至今,康乾建材公司长达6年承受着不断欺凌,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导致公司已经达到了破产的边缘。法人代表吴某康卖房卖车,已无法承受一系列案件导致资金无法到位,欠债累累,不堪重负,人员工资无法正常发放,以及造成整个家庭人员身心的摧残和伤害,目前法人及其父亲已抑郁,孩子因为征信问题无法上学,大量的债务压得人无法喘气。现在真的已经走投无路了。
反映人承诺以上所述完全属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公断,对这一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资金的事件公正处理,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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