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20日电 (记者 郑洋洋)为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近日,山西省出台《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出具证明事项、减负措施指导目录和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工作落实。
据介绍,《通知》以指导目录的形式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出具证明的事项,明确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措施,健全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工作机制。
针对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涉及广、种类多、内容繁,以及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山西省明确了5项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主要包括: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报到情况反馈,入党外调政审等发展党员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能力、收养状况证明,学生参加活动情况反馈证明,其他依法依规需要出具的证明事项。同时,山西对村级组织减负措施以目录的形式明确了9条不得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
据了解,山西将在2023年年底完成整治规范工作任务。2024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明晰、工作机制精简高效、牌子简约明了、证明依规便民,切实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
原载:《人民日报》(2023年07月21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