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检察院获悉,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就共同部署开展“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进行交流会商,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境儿童,特别是困境女童及涉未案件中的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我省妇女儿童权益。
青海省检察院和省妇联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和困境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2023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明确救助对象,对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体出现伤残或者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等十一类涉案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要求案件管辖地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及时按照程序给予救助。明确多元救助方式,对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妇联组织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精准帮扶。明确工作方法,全面梳理救助线索,检察机关未检案件办理部门逐案排查2023年接收的各类涉未案件,妇联组织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主动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方式。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未检干警优先办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指定专人作为活动联络员,建立每月会商机制,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依法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合法权益。 (董慧)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