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讯(融媒撰稿/秦明观) “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的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国有企业本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正面形象。然而,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涿州建安》这家国有企业可不是这么干的。
2022年11月中旬,身为河北天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房产)负责人的牛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们在河北涿州可吃了国有企业的大亏了。
2010年7月23日,天通房产与中标单位涿州建安签约“北京公馆”施工项目,合同总造价4025万元,该工程同年9月由涿州建安八分公司开工建设,涿州建安八分公司时任负责人常明蒲,“北京公馆”项目经理蔡虎。
2012年底,不知何故,涿州建安八分公司时任负责人常明蒲突然一走未归,同时卷走涿州建安八分公司公款上千万元,其中就包括天通房产拨付“北京公馆”项目建设款400多万元。常明蒲的卷款跑路导致“北京公馆”施工项目农民工集体讨薪上访,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开发商天通房产出面支付了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北京公馆”工程才顺利竣工收尾。
2012年11月30日,天通房产致涿州建安《情况说明》“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我公司开发的北京公馆 7住宅楼是由贵单位第八分公司承建,在工程竣工前我单位向第八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已超出合同价款约600万元,但因第八分公司管理问题导致工程早已竣工但还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现第八分公司原班人员已解散,我公司现向贵单位说明并请贵单位协助我公司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据2013年1月10日,涿州建安与天通房产盖章确认的《北京公馆7号楼拨款情况说明》“北京公馆合同价40258237元,甲方拨付建安公司33339900元;拨付给八分公司11286427.79元;常明蒲借款10万元;合计44726327.79元。”
事情至此,天通房产多次找到涿州建安沟通协商无果,事情反映到了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最后到了涿州市政府主管领导那里,一拖就是两年多。
2015年11月5日,在涿州市政府建设主管方面人员的威逼利诱下,天通房产与涿州建安达成霸王条款《意向合作协议书》“一、《北京公馆项目》双方已经决算完毕,乙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完毕,其中的425万元(肆佰贰拾伍万元整)做为乙方后期开发项目工程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甲方保留所有相关项目配套人员、设施、设备等,甲方不再将此款退还乙方。”
据某律所法律人士说,这边天通房产后续还没有开发计划呢!就被人提前拿走了几百万元预付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天通房产即使后续开发项目,也会走招投标程序,依法竞标,涿州建安能否保证中标?一没项目、二没竞标,项目预付款就被人拿走,真的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这里还讲到“甲方保留所有相关项目配套人员、设施、设备等,”,2012年11月30日,天通房产致涿州建安《情况说明》“现第八分公司原班人员已解散,” 天通房产开发的“北京公馆”项目现场还有涿州建安的人员吗?
天通房产将涿州建安告上法庭,当事法庭竟然按照这个霸王协议把天通房产判输了。天通房产依法多方诉求,判案法官伏法被刑。可是至今该起霸王协议事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该起案件中,最关键的是涿州建安八分公司时任负责人常明蒲,该人卷款而逃,涿州建安是否以“常明蒲职务侵占”报警立案?他们至今不报警!不立案!他们是想保护这个常明蒲吗?主管部门是否有人和此案有利益关联,导致如今现状呢?种种疑问,慎思极恐!
媒体呼吁,依法治国在今天,不可沽名耍霸王!签霸王协议将国有企业的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的做法是逆法而行,行不通的,希望涿州市政府方面积极应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营造向好向上的营商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近日,媒体及时将此消息告知,涿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至发稿日也未见任何回复和动静,他们为何漠视此事件呢?他们是否想包庇捐款跑路的国有企业负责人?
该起事件将如何依法公正处理,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市场舆情网
原文链接:http://www.peoplescck.com/tt315/20221128/21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