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有效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6栋3单元的业主们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既有住宅电梯的增设违背业主意愿,却成了他们的糟心事,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据业主们反映,他们3单元一共6层,居民住户18户, 3单元位置处于小区的一个角落里,原来一楼楼道口左右各有一颗大树,阳光照射不好,房屋潮湿,采光通风都很不好,顶(六)楼又是被楼上业主封死了。现在安装电梯的基坑右侧有相邻不到1米的两个下水道窨井盖,每天全单元的人进出必须从上面走过。电梯安装与楼梯口距离也不达标,严重出现安全隐患,要是中间楼层出现火灾逃生,上又上不去,下又下不来,根本没有考虑到业主们安全的问题!另外,安装电梯位置处在业主们房屋的主卧两侧,前面业主们要忍受电梯带来的噪音及遮光,后面要忍受臭气熏天的空气和每天早上凌晨四、五点垃圾的运作声音。
业主们称,电梯安装根本不属于大家自愿安装,而是居住在六楼的某些业主,意欲将此旧住房卖掉,非电梯房又不好出售。因此,借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政策,违背民意伪造签字,利用自己与局里个别领导的工作关系谋取私利,在没有全体业主投票表决和亲自签字的情况下,违背业主意愿和审批程序擅自办理加装电梯手续。私自找来施工人员挖安装电梯的基坑,拉来设备想乘大家上班的时间强行挖坑。
在今年8月2号,六楼业主李某、何某找来挖掘机强行施工,业主们为了讨要个说法,要求出具开工通知,对方却以阻工为由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出警后通知下寺镇一彭姓副书记到现场,当天施工方暂停施工。物业公司经理在当天晚上通知业主第二天9点到下寺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开调解工作会,当时参会人员有县住建局电梯安装负责人罗勇、下寺镇彭副书记、派出所、物业及剑门花园6栋3单元的部分业主。
在8月3号的调解会上,对方出具了申请电梯签字表,其中有3户人明确表示自己未签字,属于伪造签字。同时,8户业主也提供了向有关部门提交不同意安装电梯的签字文书,并在此表达了不同意意愿,可相关部门却置之不理,且一户弃权也是伪造方签字。另外,201楼的一户主,其妻子在调解会上表示,当时她只有一个人在家,来了几个人到家里哄骗让她签的字,说的是同不同意都要签,没有告知怎么安装和安装的位置,只说的不会对其造成影响,而且说的就只有她们一户人没有签字了,因她本人没有文化,不了解所签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岂不成了违法行为。
8月10日下午,下寺镇政府突然电话通知业主们到下寺镇政府去再次开展调解会工作,因为当时在下寺居住的没有在家,时间又那么匆忙,根本就来不及去参加,但在电话上都明确表示过了,还是坚持第一次调解会上的意见,按照签字上的原意件不变。
8月11日,下寺镇政府却以业主第二次调解未到场为由,说按弃权处理,让施工方继续施工开展电梯安装。不同意安装的业主,迫于无奈只好打了热线12345,县住建局分管这项工作的罗勇迫于压力,口头承诺不再安装电梯,并要求业主撤诉,说由政府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8月12日,挖掘机再次开进小区进行施工,业主们这才明白电梯安装从来就没停过,再次打电话给县住建局罗勇。罗回复明确表示不允许安装,现在施工安装电梯属于个人行为,业主可以报警。业主们又给物业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打电话,却说不知道;随后,给下寺镇彭副书记打电话,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无奈之下,业主们又一次选择了报警。派出所来人了解情况后,对业主们说,住建局领导个人表态不安装电梯属于他个人行为,且电话录音和信息不作为依据,如果认为签字审批有问题可以找纪委去检举,人家有审批文件,那么停工也要有正式文件,同时也给下寺镇彭副书记电话了解,答复的是县住建局同意安装电梯。这不是县住建局负责人在打太极吗?
业主们就想问问了,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却要由别人做主,电梯安装是民生工程,可也不能强制执行吧?小区本是不能建立垃圾中转站,业主们向物管反映过无数次,却仍然要忍受每天在噪音和臭气熏天的环境中生活,为什么这些不落实到业主的实处,一个普通的电梯安装却要来强制执行!
按照《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须在业主自愿的基础上,尊重业主意愿,加强过程监管,保障使用安全。对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按单元(幢)为单位,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幢)全体业主意见进行动议表决。即由本单元(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是首要前提,方可进行。
而剑门花园6栋3单元既有住宅电梯的增设,据业主们反映,从未组织本单元业主参会投票,本单元共18户,其中8户人强烈反对,一户人弃权,按文件要求人员户数并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参票人数,18户的三分之二人数应该是12户才对。何况,为了自己私利的六楼李姓住户在此过程中采取不光彩的手段与县住建局个别领导弄虚作假,这明显违背了6栋3单元业主增设电梯的意愿和相关文件规定。
据剑门花园6栋3单元的业主们讲,针对此事,他们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却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使用推延战术。同时,也向市县领导信箱写信求助,并通过12345热线反映,甚至在四川麻辣社区论坛发帖。可县住建局回复都是冠冕堂皇搪塞业主,电梯负责人罗勇不通过了解调查,不闻不问,狂自独断粗暴回复应付了事,避重就轻的回复,请问谁给他那么大的权力?把百姓的疾苦放在哪里了?动不动就让业主去走司法程序,本属于部门份内事情,却一再给老百姓出难题,县住建局也不作具体调查就随意捏造改变事实,进行回复,不知这里面到底有何猫腻?
希望剑阁县相关部门领导认真调查核实此事,真正为民着想,为民解困分忧! (宗合)
来源:传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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