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江西省司法厅出台《关于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全过程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整合全省律师资源,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准备、实施、竣工全过程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高效能法治保障。
《意见》推出15项律师服务清单,包括在项目工程准备阶段,参与招商引资、参与谈判、参与前期专项工作、参与招投标;在实施阶段,广泛开展法治宣讲、草拟审查法律文本、健全完善内部治理、开展法治体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参与处置涉法突发事件、协调联系其他法律服务业务;在竣工阶段,服务竣工验收、服务项目结算和服务工程保修。
《意见》明确,律师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主要有四种模式:省市县法律顾问团服务重大决策,为重大公共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在立项之时或推进过程中以市场化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根据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指导或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业主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制度,对本单位项目或工程建设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或应业主的邀请,由当地综合性法律服务团为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的前期论证、尽职调查、投融资、财税、收购兼并、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记者杨静 实习生金梓纯)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