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父亲彭华武在干了活没拿到工资的情况下,还得替自己老板还贷款。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近日,四川男子彭金刚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在一份题为《请给这位成都农民工一条活路吧》的反映材料中,彭金刚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彭金刚,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是四川省中江县仓山镇某村的一位村民。我父亲彭华武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在成都某工地周某明(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某村人)老板手下干活。2018年4月20日,周老板为了购买成都金明汽贸有限公司的东风S560轿车,但是又不想付钱,只能与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某明共同到某农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事后,程老板为了逃避自己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又联合贷款人周老板以欺骗、隐瞒的手段与我父亲彭华武签订了一份非法、无效的《反担保合同》。因我父亲不知道合同的内容,又害怕拿不到上班的工资,只能被骗签字。
2021年2月,程老板以这份所谓的《反担保合同》为证据,通过大邑法院某办案人员的关系,把这份非法、无效的《反担保合同》以一审终审判决的方式变为合法有效的正规合同,毅然决然的判决,最终直接导致我父亲本来工资都没领到的情况之下,还得莫名其妙的为自己老板偿还5万元银行贷款的荒唐可笑结局。而且法院在明知道成都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的情况下,还采信对方提供的非法无效《反担保合同》。
本人才疏学浅,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咨询无果,投诉无门,深感无奈。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公断,也希望能够有社会的好心人帮助我父亲洗刷不白之冤,免除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还社会以风清气正。 (四川 彭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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