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南市澄城县璞地村王文智违规入党”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王医军,男,汉族,1973年12月生,住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雷家洼乡璞地村,联系电话15029718666。
被举报人:王文智,任渭南市澄城县雷家洼乡璞地村党支部书记。
举报事实:
举报渭南市澄城县雷家洼乡璞地村党支部书记王文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却违规入党的行为。
事实与理由:
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璞地村王文智曾于1986年8月伙同***、***、***等人盗窃澄城县公路管理段石厂粉石机、固定财产设施,被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王文智刑满释放后,在当时的雷家洼乡党委未严格审查的情况,混入党组织,并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村支部书记职务。雷家洼并入庄头镇后,王文智依然任职至今,在任职期间,有多项违法违纪问题,典型的有将璞地村三组二十多亩耕地,擅自列入村委会所有,并投入使用,二组五十多亩耕地、田间地等被光伏占用,如今地款不知去向?损公肥私,从中牟利,侵吞集体财产,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庄头镇纪委压案不查,我屡次反映,无动于衷,却先后打发多名社会知名人士给我做工作,不让我再次投诉,说咱们协商解决问题,说来说去还是让王文智连任璞地村支部书记,被我断然拒绝。王文智作为犯有前科的犯罪分子,任职支部书记后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糊弄百姓,欺骗组织,根本谈不上政治站位,谈不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连一个普通党员的标准都达不到,何以能连任村支书,当选村主任,今向纪委、监委反映,请予澄清。
王文智有前科,犯盗窃罪服刑一年半,在璞地村众所周知,今年三月,反映人曾向澄城县委组织部反映此事,而组织部以县公安局转来的资料证明王文智没有前科,岂不是笑话?
中央纪委明文规定,选拨任用干部,这些情况被明令禁止,以下七种人会被取消村干部的任职资格,以前当过的,也不能再当:……
2、“曾被判过刑,有过犯罪前科的.……”这是中纪委严惩10类公务员,七类村官,六类党员尽快辞职的明文规定,这些规定县委组织部、庄头镇党委、澄城县公安局应该依法履职,认真执行。然而,如此明显的硬伤,却被上述单位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因此,今向县纪委、监委反映请立案调查。
反映人:王医军
2021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15029718666
来源:中国新闻信息网
原文链接:http://www.news110.cn/portal.php?mod=view&aid=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