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在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买车屡遭忽悠,内心感到非常憋屈。无奈之下,我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相信邪不压正,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湖南省石门县子良乡护城峪村二组村民向青春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向青春,男,1979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是湖南省石门县子良乡护城峪村二组的一位普通村民。在2014年5月份,我由老乡带着去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找刘某帮忙买车。转了几天,也不是老乡说的很好买,价格也比较贵,费用也比较大,住着刘某指定的宾馆,还三天两头叫来他的战友吃饭。
转了十来天,才看上一辆说是车龄3年的车。价钱谈好了,13.2万元,不要原来的轮胎、轮鼓,所有证件帮我办好,当天就交了押金10000元。过了两天,他们把档案提出来,发现车是5年多快6年的,我就要求退押金。刘某说要扣2000元,第二天又说对方要扣5000元。我不同意,刘某又把我们带到二手车市场派出所庞所长(他的战友)那里。庞所长说你试了车,车没问题,没理由退押金,证件不符可以少一点钱。没办法,只得买了,最后少了4000元。
接着,要我交齐剩余的钱,再去换新轮胎轮鼓。刘某又介绍王某红,我只知道他叫王某,我的车挂靠他的公司,才可以办理营运证。没办法,只有按照他的办,交保险18800多元。车辆过线也要给他红包,办营运证要4000元,一切都要我出钱。办完之后,就开回了广东。
第二年,要办理年审,我就打电话叫王某红帮我开委托书。他天天就说好,就一直拖。到了2月底,又说要我把车牌和行驶证寄过去,还托了车架号。刚开始3条说不够,后来又托了5条,交了5000元(年审3500元,挂靠1200元,100元的违章)。过了两三天,又要求我先买保险,离保险到期还有3个月,我没有钱,又叫朋友毛某山帮我找刘某一起凑够19000元,由刘某交给王某红,当时都打电话确认收到了钱,钱凑齐了,答应1个星期帮我办好的,一下就拖了两个多月。到5月份,才帮我把证件寄过去,而且都换了新的行驶证、车牌,6月份才把保险寄过去。只有一个保险卡,锁扣,也没有保险单,查不到多少钱。
第三年,又要搞年审。我天天打电话,他要么不接,有时接了又说很忙,一直到3月21日才答应帮我办。晚上19点24分给我发的地址,我3月22日把行驶证寄过去,寄过去之后只接过一次电话就是不接,打刘某的也不接。直到4月9日,我有一个老乡过来买车,我就把情况给他说了,他就叫刘某一起去找王某红帮我算费用。他当时算的1200元管理费,300元委托书,50万元保额的保险费19500元,共计21000元。除去我2014年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款6950元,还要给他打14000元。我就想不明白,头一年买100万元保额的保险费18000余元,这次买50万元保额的保险费更多了。
我于4月8日坐车到梁山,通过多方询问,找到华通二手车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找到赵某民主任。他了解情况后说这事好办,就找律师帮我写了一份投诉状。就这样天天处理,又要吃饭、洗脚、唱歌,还说政府有两个人要打理一下,要3000元。我因为没钱了,只给了2000元,说过几天再打给他。钱天天花,把王某红叫过来也没结果,要求退出公司,也不行。没办法,赵主任就叫我起诉他,我就去车管所查证据,查去年年审耽误我几个月的时间,一查就发现去年根本没搞年审。我又写了第二份投诉状,第二次把王某红叫来,他早就知道了查到没帮我搞年审的事,过来就说只收到我的19000元保险费,没收到5000元年审钱。
我感觉内鬼太多了,在梁山处理根本没结果,就回到佛山调取信用社的打款记录。因为超过一年,不能显示对方账号。我又回到山东济宁,求助于当地相关部门,都没人管,叫我去法院。我去到济宁市中院,刚好遇到司某飞律师,说是在大厅里值班的。司律师了解情况后,就帮我找证据,还是很尽力,但是到了开庭的时候,司律师跟王某红的妻子一聊天,是同一所学校出来的,开庭就没有开成。
后来司律师又委托高律师帮我去开庭,效果也很不好。我打电话跟赵庭长沟通,他说“你叫律师跟我谈”。没办法,判决结果肯定不好。后来又在梁山开庭,感觉律师也不是很尽力,要求庭长刘某某帮我查证据,他说人家是湖南的农村信用社的卡号,隔很远也不可能去。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提供了解决社会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权利最为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程序机制,发挥了定分止争的作用,使得权利有保障、违法有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是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安全阀、稳定器。我深知诉讼的过程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但在法治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我对法治和司法公正依然抱有信心,相信最终会查明案件事实,迎来公平正义。 (向青春)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