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当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理念,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和法治优势的生动见证。“因为申请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过程中被打击报复,我们的家庭连遭变故,两个未成年人无家可归。恳请领导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河南省淅川县老城镇小街村彭某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5年,河南省淅川县老城镇小街村村民赵景翠家被镇里建档立卡确定为贫困户,并给予赵景翠在县城丹阳社区移民搬迁安置房一套。2017年经有关部门评审认为赵景翠达到脱贫条件,给其办了脱贫手续。
然而到了2018年,赵景翠之子彭某芳因竞选村委会主任与驻村第一书记任某产生过节。彭某芳2018年春季当选村主任,任某就采用各种手段阻碍但均未达到其目的。2019年1月24日,彭某芳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诈骗刑拘,依据是彭某芳在其母亲赵景翠申请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过程中涉嫌存在诈骗行为。
这期间,彭某芳家属及亲戚多次到有关部门苦苦哀求,并承诺只要放过彭某芳,村主任不当了,把房子退了,因为彭某芳上有70岁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得到的答复是得给老城镇某领导说。可是时至年关,多方托人多次到镇里都没找到该领导。眼看春节临近,在万般无助与绝望之下,彭某芳的母亲赵景翠于腊月二十六日选择了轻生。
赵景翠离世后,家中只留下一个孙女彭某星16岁,一个孙子彭某飞12岁。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其母亲在十年前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在两个孩子孤苦伶仃已无人照顾。但该案中疑点重重。
其一,作为政府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项目,凡是贫困户都有申请的权利,但是否符合政策及条件决定权不在贫困户而在政府手中。更何况是村里报谁给谁,并不是贫困户争取就可以给的。
其二,既然当地有关部门认为该房屋赵景翠家不应该得,那么其在2015年下发的“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脱贫措施中注明是易地搬迁,编号为—0401号第P12中注明2017年12月的“帮扶措施及成效”中明确了该房屋是赵景翠家庭脱贫的重要指标予以脱贫了。赵景翠家究竟是应该脱贫还是不应该脱贫?依据是什么?贫困户是政府认定的,易地搬迁也是政府定的,审批安置房的手续都是村里一手补的,让脱贫还是政府认定的。
其三,仅仅是儿子代生病母亲签一次字,照了一张复耕照,被做为定罪依据,那明白卡上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是说给谁,干部渎职吗?儿子代母亲签一次字够罪,村干部代签冒领够罪不?
其四,在办理申请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过程中共照了三次相,然而第一张和第三张照片有关部门说没存档找不到了。这两张照片的存在,说明了在审批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过程中,如果存在造假也是当地有关部门在造假而不是贫困户。所以要求调查其它照片的内容及去向。
其五,仅用的一张照片,认为照片中所显示的房屋是彭某芳虚构的。那么,在该房前照相是村会计李某有安排的而不是彭某芳提出的。第一张是李某有安排赵景翠一家四口在彭某周房前照相。第三张是房屋拆除后的复耕照,最能说明问题的照片却说没存档丢了,巧的是只有赵景翠一家的丢了,可能吗?保管档案的人该不该承担责任?
其六,如果该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的审批过程违法,那么本案中涉及到的乡镇及村干部均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尤其村会计李某有主动提出为赵景翠家申请该房屋,并对赵景翠家庭所有情况均了如指掌的前提下帮其安排并提供相关手续,应涉嫌共同犯罪。可该案中除了彭某芳以外没有一个干部受到法律追究。为什么乡镇两级干部极力帮助赵景翠办理移民安置房,是彭某芳要反映扶贫专款,乡镇两级某些干部涉嫌冒领私吞的问题,乡镇某些干部为了捂盖子,指定赵景翠符合给房条件,帮其申请,又因彭某芳不听话惹祸上身。
其七,该案中为何只有乡村两级干部的笔录而没有知情群众的笔录,更何况这些干部多是该案件的参与者,证人数量呈一边倒。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因为涉嫌共同犯罪,如果法律是公正的,那他们这些人的证言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恳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给这个贫困破碎的家庭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真正得享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政策红利,使两个未成年可怜的孩子在家破人亡后能感受党的温暖。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