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作为机器大工业不可避免的副产品,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带来身心伤害,还影响到其他劳动者的生产情绪。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遏制工伤事故频发趋势,维护工伤人员合法权益,是目前全社会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我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致右眼无法医治将永久失明,左眼受损严重。现在工厂不给我上班,也不带我去治疗,说我自动离职。”宏益胜玻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职工陈甲韵近日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如是说。
我叫陈甲韵,男,汉族,1985年1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广西博白县松旺镇某村农民,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罗田第三工业区的宏益胜玻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从事印刷工作。现住在罗田罗中路北区。从2016年2月25日,我进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罗田第三工业区的宏益胜玻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印刷一课无尘车间从事印刷玻璃工作(老板:黄某良;厂长:崔某千,课长:汪某全),上班工具为油墨、洗板水、酒精、硫酸等化学物品。
在2016年1O月23日上班期间,员工商某在操作过程中,不小心被机器压破一瓶洗板水,喷到我双眼引致视力受损。在工厂安排下,去复亚医院做了简单清洗治疗。当时以为不严重,未放心上。后来这三年,一直深受眼睛不舒服的困挠。
期间也曾去医院治疗。2O19年11月,我发现右眼完全看不清,就在公司财务甘某文的陪同下,一起到了暨南大学附属深训眼科、北大医院、华厦眼科医院治疗。医生判定右眼无法医治,将永久失明。左眼受损严重。现在工厂不给我上班,也不带我去治疗,说我自动离职。
公开资料显示,宏益胜玻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黄某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钢化玻璃、热烤弯玻璃、玻璃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等。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工伤事故呈上升趋势,而工伤保险制度很显然能够帮助职工及时地支付医药费用,给其带来极大的便利,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同时还能推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生工伤事故,工伤员工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工伤员工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 陈甲韵)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