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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被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2019-09-05 19:38:10 作者:佚名 来源:星空观察网  
原题:湖北省水利厅被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直接的隶属关系等问题被指涉嫌程序违法

    招标人是水利厅事业单位,全额财政资金,货物价值几个亿的项目招标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最近我省一家大型电机企业困惑不已,湖北华博阳光电机有限公司(下称华博电机)参与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机电设备投标,结果被湖北省水利厅以适用法律、规定时间、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资标人或者投标人、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直接的隶属关系等问题被指涉嫌程序违法。
       在开标前多家单位已经就上述问题向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进行投诉。华博电机第一次递交正式材料投诉至今没有获得答复函,事隔十几天后华博电机向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进行了第二次投诉,在同样没有获得合法合规回复的情况下,此项目在6月12日开标。于是华博电机在湖北省财政厅进行了投诉,并发信息于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负责人询问投诉处理结果,得到的答案是要向领导请示后再看怎么处理,华博电机最后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反馈的结果上得知,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弄了一个假的快递单据给前来调查的湖北省财政厅,以证明自己给周女士寄送了答复函。闹乌龙、快递单造假、投诉两次不予理睬,不予回复,投诉告知答复函不寄送到当事企业,而是通过彩信的方式是否合规。二次投诉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项目违开标是否合规合法?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和胆子?湖北省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环境是否风清气正?
 
 湖北省水利厅也表示不适应《政府采购法》  
       据了解,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既是国家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之一。为理顺管理,湖北筹备成立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筹),为湖北省水利厅二级事业单位,2019年05月17日,该局对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指定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腾升管理”)进行招投标,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设计(以下简称“水利水电设计院”),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处(厅建设处)实施监管、招标文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华博电机”公司反映,众多参与投标企业认为:招投标在适用法律、规定时间、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资标人或者投标人、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直接的隶属关系等问题被指涉嫌程序违法等问题,要求延长时间,修改不合法、不合理条款。
  但作为监管单位厅建设处违反相关法律,竟作出蹊跷的回复称,该项为建设工程适应《招标投标法》,符合规定时间、设计单位水利水电设计院与招标代理机构腾升管理是投资控股关系,不存在行政机关隶属关系。而且在06月11日晚23点,以手机彩信形式发给投诉人。最后,6月12日开标,天津市某公司中标。
  据反映,提出异议的企业没有资格参与或者未能中标,而没有提出异议的天津市某公司反而中标。据了解,去年2月2日,该天津公司还中标了“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据了解,“腾升管理”公司在回复各方异议疑时坚称:该项招投标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不存在程序违法。 湖北省水利厅也表示不适应《政府采购法》。
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湖北省财政资金 
     记者走访“华博电机”公司,他们则坚持认为: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条例》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在《政府采购法》基础上衍生的一个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该项工程在适应《招标投标法》的同时,更应该在《政府采购法》条款下执行。
  “华博电机”公司还认为:“腾升管理”公司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为,如违反《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还违反了《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规定。还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招标条款为相关企业“量身打造”,显然对潜在投资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公平。
该项招标从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和提交的时限只用了18天,《招标投标法》规定20天以上
    “华博电机”公司质疑:相关部门的回复,不仅仅是对国家政策的误读,更是为违法的行为在辩解。该项招标从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和提交的时限只用了18天,《招标投标法》规定20天以上,这样仓促开标难以想象目的是什么?
  “华博电机”公司称,该工程项目招投标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全是湖北省水利厅隶属的二级与三级事业单位,验证了“肥水不留外人田”的说法。
  经查询,“腾升管理”公司由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水利水电设计院”)与湖北省科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严监理”)投资兴办;科严监理又有腾升管理与水利水电设计院共同出资兴办,两家的办公地点均为同一地点。水利水电设计院为湖北省水利厅二级事业单位,“腾升管理”公司由水电设计院投资,自然成为三级事业单位。
水利水电设计院投资控股“腾升管理”公司,从股权分析还是全权控股
       “华博电机”公司表示,他们还就此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专家们均认为:水利水电设计院投资控股“腾升管理”公司,从股权分析还是全权控股。从以上资料得出,规划勘测设计由水利水电设计院负责设计,工程建设管理局(筹)负责招标,招标由“腾升管理”公司负责代理招标。三家单位全由水利水电设计院在“操盘”,必然涉嫌导致结果不合理,直至不合法。

 
 
  据介绍,“华博电机”公司是由原湖北第二电机厂改制重组成立的现代化电机生产企业,有着60多年电机及其成套设备研发、制造经验,公司拥有多项节能电机发明专利,曾获得节能电机发明金奖。“华博电机”是国家发改委节能中心首推的国家十大重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的唯一高科技电机研发和生产企业,节能电动机与发电机系列技术列入《2019年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
“华博电机”表示不解:“华博电机”是湖北唯一的大型同步电机生产企业,参与了众多省市与国家重大项目,并获得一致好评,但近几年,湖北的相关项目建设中,只要是由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操盘”的项目,竟然连投标资格都没有?
来源:星空观察网
原文链接:https://www.xingkonggc.com/a/news/shehui/2019/0904/819466.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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