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陈某仓在受聘担任我公司(民营企业)安阳县国防教育基地BT项目的项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账户上1200多万元的垫付工程款转入其个人帐户去向不明。我公司举报陈某仓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长达五年之久没有结果。”近日,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负责人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
陈某仓是我公司聘请的安阳县国防教育基地BT项目的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期间,我公司先后投入1200多万元垫付工程款,陈某仓在其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陆续将公司帐户的钱转入其个人帐户去向不明。陈某仓利用职务之便,将我公司财务账目藏匿,将涉及安阳县国防教育基地BT项目工程的财务原始证据藏匿拒不交出。
综上所述,陈某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我公司巨额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2014年6月22日,我公司向文惠分局报案,该局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2014年12月20日,该局案件侦查大队出具证明,确定:“我队经初步侦查后发现,报案人石某涛控告陈某仓职务侵占犯罪地均不在我辖区。”我们认为,这份证明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对此提出异议。
经省、市有关部门督办,2019年5月12日,该局重新审查此案,但至今尚无结果。陈某仓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此案致使我公司受到重大的财产损失,被侵占的1200多万元至今未能追回,仅利息一项我公司就损失360万元(1200万元乘以百分之六乘以5年)。陈某仓随时都在转移财产,且随时有外逃的可能性。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内蒙古调研指导期间强调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在知行合一,要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实实在在,不要忽悠作假;要学以致用,不要学用脱节。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上。为此,恳请有关部门本着对工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以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态度,对陈某仓涉嫌职务侵占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依法调查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