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下堡寺镇宋子堌村村民刘某桥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赵某瑞和其家属、现任村支书柴某风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1992年,我父亲刘某金和刘某桥、赵某魁合伙建砖瓦窑。从当年开始,我们家15亩,刘某桥10亩,赵某魁8亩,共33亩地自建砖厂;2002年,村支书赵某瑞承包我们家的砖窑厂,一直未曾结算清租金。直到2013年才结算。结算时就按7 .2亩结算的,我们不同意,他说就按这些算。因为他是村干部,我父亲不敢不从。
直到2021年10月复耕,赵某瑞的家属柴某风是村支书,赵某瑞还在村里执行公务。他们把原有的33亩地上报45亩地,涉嫌套取国家资金20万元;2003年,村干部赵某瑞强行把河滩地收归集体挖土烧砖变现,再次将所得钱款归个人所有。因烧砖挖土,造成沿河地块变成深达17米的不可恢复的深坑。并且因常年积水,相继造成两人淹死的安全事故。村干部赵某瑞利用职权,违规在河堤和河床取土的行为,带来很大的隐患。
2005年—2007年赵某瑞任职村支书期间,村务从未公开过,把60亩河滩私自承包还占有股份。村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某些领导却百般袒护,不予理会,百姓有冤无处诉,有苦无处说。而柴某风身为村支书,不能严格做到廉洁奉公,涉嫌以权谋私套取国家资金,毁坏耕地,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中新在线